在日本买房,签署売買契約書之前必须确认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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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买房,签署売買契約書之前必须确认的事项

当房子谈好、購入申込書 也提交了,接下来就要进入买房流程里最关键的一步:签署売買契約書。这份合同一旦签下去,就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如果之后想反悔,买方要放弃手付金,卖方要赔付手付金的双倍——金额动辄数百万日元。正因为如此,签字之前的核对工作,比任何时候都重要。

签署前的重要事項説明

在正式签署売買契約書之前,中介(宅地建物取引業者)有法定义务向买方进行「重要事項説明」,由持有宅地建物取引士证书的人员当面说明,并向买方交付重要事項説明書。这是日本《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 35 条规定的强制程序,不能省略。

重要事項説明书里的信息量非常大,包括登记上的所有权状况、抵当権等权利负担、都市計画法和建築基準法的各种限制、ライフライン(水道・ガス・電気)的情况、石綿(アスベスト)调查结果、耐震诊断结果、建物状況調査(インスペクション)报告,以及你打算如何使用这套物件时可能遇到的法规限制等。

这个说明会通常在签署合同的当天上午进行,然后下午或紧接着就签合同。我的建议是:在说明会结束到签合同之前,给自己留出充分的时间消化内容,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当场提问。宅地建物取引士虽然有解释义务,但他们讲解的节奏往往很快,如果你不主动提问,有些关键信息很容易被一带而过。

売買契約書里有什么

明白了重要事项说明之后,才进入合同本身的签署环节。売買契約書通常由仲介公司使用全国宅地建物取引業協会联合会的标准格式起草,核心内容包括:

物件的表示(与不動産登記簿一致的所在地、地番、面积等)、売買代金的总额与支付计划(手付金、中間金、残代金各自的金额与期日)、所有権の移転と引渡し的时间节点、手付解除的条件与期限、ローン特約(融資特約)的内容、契約不適合責任的范围与期间、公租公課的精算方式、特約事項,以及印纸(収入印紙)的贴付义务。

签约前必须核对的重要条款

物件表示与登记簿是否完全一致

合同里的物件表示——包括土地的所在・地番・地目・地積,建物的所在・家屋番号・構造・床面积——必须和登記事項証明書(登記簿謄本)上的记载一字不差。哪怕是面积差了 0.1㎡,也要弄清楚原因。不一致的地方,一定要在签字前由中介确认并更正,不能靠「实际上应该是这样的」来敷衍过去。

売買代金与手付金的金额和支付日期

合同里要明确写出:売買代金总额、手付金金额、中間金(如有)、残代金,以及每笔款项的支付期日和支付方式。这些数字要和你之前在 [[購入申込書]] 里谈好的完全一致,有任何出入都要立即提出。手付金通常是购买价格的 5%~10%,在签署合同当天或当场支付,之后会在最终决済时从尾款里扣除。

手付解除的截止日期

手付解除是买方在签约后仍然可以退出的唯一「低成本」出口:买方放弃手付金,合同解除,不需要额外赔偿。但这个权利有时间限制。一般合同里会写「相手方が履行に着手するまで」,意思是只要对方(卖方)还没开始为交易做准备,你就可以行使手付解除。但很多合同还会额外设定一个具体日期作为上限(例如「XX 年 X 月 X 日まで」),过了这个日期,手付解除权自动失效。请确认这个日期是否合理,以及日期之后一旦想解约,面临的违约金是多少(通常是売買代金的 10%~20%)。

ローン特約(融資特約)的细节

如果你需要贷款购房,融資特約几乎是必须要有的保护条款。它规定:如果贷款审查不通过,可以白纸撤回合同,手付金全额返还,不产生违约责任。但这里有几个细节要核对清楚:

第一,融資承認期限是几月几日。这个日期之后即便贷款没有获批,也无法再援引融資特約解除合同,届时解约就变成了违约,手付金不退,还可能追加赔偿。第二,特约里是否指定了特定的金融机构。如果指定了,你私自换了一家银行去申请,那个银行拒绝了你,可能不符合特约的触发条件。第三,确认贷款额度是否写清楚——特约通常保护的是「申请金额范围内」的融資不通过,而不是无限额度。

契約不適合責任的范围与期间

契約不適合責任(旧称「瑕疵担保責任」)规定了在交房后发现物件存在隐藏缺陷时,卖方需要承担的责任。买中古物件时,这一条非常关键,因为很多卖方(尤其是个人)会在合同里加入「現状有姿での売買」和「契約不適合責任免除」的条款,意思是:「你看到什么就是什么,签了合同我不负责任。」

如果契約不適合責任被完全免除,那么交房后发现雨漏り、白蚁、排水管腐蚀等问题,你就没有向卖方索赔的依据。这种情况下,签约前做专业的建物状況調査(インスペクション)就格外重要。如果合同里没有免除,也要确认责任期间是多少——通常是引渡し后 3 个月或 1 年,逾期发现的问题可能无法追责。

公租公課的精算方式

固定資産税和都市計画税按日本惯例由 1 月 1 日时的所有权人全额承担,但实际上买卖双方通常会在引渡し日(交房日)为基准进行按日精算,引渡し后的部分由买方分担。精算的起算日在关西惯例是 1 月 1 日,在关东惯例是 4 月 1 日,两地的算法结果会有差异。签约前务必确认合同里的起算日写的是哪一天,以免最终结算时产生意外的差额。

引渡し日(交房日)的具体日期

引渡し日必须是一个明确的具体日期,「○月中旬頃」这种模糊表达是不够的。交房日同时也是最终決済(尾款支付)和所有権移転登記的日期,金融机构、司法書士、买卖双方都要在这一天协调到位。如果卖方因某种原因无法如期交房,合同里需要有延迟交付时的赔偿条款(遅延損害金)。同时也要确认,在这一天之前房子发生意外损坏或灭失时,风险由谁承担(危険負担条款)。

特約事項的内容

特約事項是合同里最容易被忽视但有时最重要的部分。这里会写入一些标准条款之外的个别约定,比如:残置物(前房主留下的家具、电器)的处理责任由谁承担;隣地との越境(越境)问题如何处理;建物の解体費用(如需拆旧建新)由谁负担;あんしん保証等附加服务是否被捆绑销售,等等。仔细读完特約事項,有不明白的字句一律要求中介解释清楚再签字。

签约当天要带的东西

签署売買契約書当天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本人确认书类(运転免許証或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等)、実印(有时要求,如不确定提前问中介)、実印を使う場合は印鑑証明書、手付金(现金或银行小切手)、收入印紙(金额根据売買代金确定,中介通常会告知)。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签约,还需要公正的委任状。

印紙税的大致标准:売買代金 1000 万以上 5000 万円以下约 2 万円,5000 万以上 1 亿円以下约 6 万円(令和 9 年 3 月 31 日前适用轻减税率)。电子契约缔结的场合则免贴印纸税,视具体情况而定。

最后

签署売買契約書是整个买房流程中法律意义最重的一步,它代表着你正式踏入了一份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在此之前的 [[購入申込書]] 阶段,反悔成本几乎为零;而一旦签了合同,退出的代价就是实实在在的金钱。我在自己经历这个过程时最深的感受是:不要让签约当天的紧张气氛推着你匆匆签字,有任何疑问都值得当场提出来,这是你的权利,也是中介的义务。一份彻底读懂了再签的合同,是之后几年甚至几十年安心居住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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